(2)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及吊顶上的送、回风口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新风系统应安装空气过滤器,新风设备主体部分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10、火灾报警及消防设施要求
(1)A、B类安全机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在机房内、基本工作房间内、活动地板下、吊顶里、主要空调管道中及易燃物附近部位应设置烟、温感探测器。
(2)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11、防护和安全管理
(1)防水:有暖气装置的计算机机房,沿机房地面周围应设排水沟,应注意对暖气管道定期检查和维修。位于用水设备下层的计算机机房,应在吊顶上设防水层,并设漏水检查装置。
(2)防静电:计算机机房的安全接地应符合GB2887中的规定,系统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零地电压小于1V。注:接地是防静电采取的最基本措施。计算机机房的相对湿度应符合GB2887中的规定。在易产生静电的地方,可采用静电消除剂和静电消除器。绝缘体静电位:<1KV。
(3)防雷击:计算机机房应符合GB1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中的防雷措施,应装设浪涌电压吸收装置。
(4)防鼠害:机房内的电缆和电线上应涂敷驱鼠药剂,计算机机房内应设置捕鼠或驱鼠装置。
(5)安全管道: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和监视规程。
12、其它设备和辅助材料
(1)计算机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
(2)计算机机房应尽量不使用地毯。计算机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制的防火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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