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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安全检查系统-北京赛维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 作者:pmo58a406 | 发布时间: 2016-07-12 | 20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8.2.1.3  评审和修订(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由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进行审定;
b)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审定,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c)   应明确需要定期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负责人或负责部门负责制度的日常维护;
d)   应根据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应密级确定评审和修订的操作范围。
8.2.2  安全管理机构
8.2.2.1  岗位设置(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c)   应成立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工作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其最高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委任或授权;
d)   应制定文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和技能要求。
8.2.2.2  人员配备(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b)   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可兼任;
c)   关键事务岗位应配备多人共同管理。
8.2.2.3  授权和审批(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和批准人等;
b)   应针对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系统接入等事项建立审批程序,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审批过程,对重要活动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c)   应定期审查审批事项,及时更新需授权和审批的项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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